郭與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預售契约,並同意在他開發的社區購買一套104間房的房子。 2018年12月,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104房交付給郭,一家物業服務公司為社區提供物業服務。 2020年2月,由於房屋污水筦道堵塞,污水倒回204房間,洩漏到104房間,造成104房間廚櫃發黴、牆面發黴、門套浸泡水損壞、地板發黴、滾筒發黴等問題。 由於房屋空置,在2020年4月發現洪水問題後,郭反復與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一家服務性房地產公司協調。 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一家房地產公司都認為這不是他們的責任,導致協調失敗。 郭向法院提出了賠償上訴。
[評估]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污水筦道堵塞的原因。 法院在審理相關事實的基礎上認定,排水管道鋪設問題導致污水倒流至204室,並導致204室洩漏至104室,導致104室相關財產損失。
對於因筦道堵塞造成的房屋水淹,業主可根據情况保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對於保修期內發生的損失,業主可以根據房屋銷售合同向開發商索賠。 保修期應由雙方商定。 房屋買賣合同一般規定電力筦道、給排水筦道、設備安裝、裝修的保修期為2年,筦道堵塞的保修期為2個月。 如果業主在接管房屋後2個月內因筦道堵塞造成財產損失,可直接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索賠。 如因給排水管道安裝不當造成筦道堵塞造成財產損失,也可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索賠。 二是物業服務公司未履行筦道維護義務造成筦道堵塞造成的損失,業主也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契约向物業服務公司索賠。 物業服務契约的一般規定:物業公司對公用設施和設備的日常運營、維護和保養,以及物業公用部分和相關場地的清潔和衛生服務,包括雨水和污水筦道的疏浚。 物業服務公司不履行相應義務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如果水從樓上漏到樓下,樓下的業主可以向樓上的業主索賠。 法律規定,房地產權利人將相鄰房地產用於取水、排水、通行、鋪設筦道等,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房地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損失。 樓上的水漏入樓下,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排水管道的保修期為2年。 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18年12月向郭交付了104間房的房屋。 在保修期內,104間房的房屋發生了洪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對郭的損失負責。 結合專家意見和104間房的空置期,法院裁定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賠償郭某8萬元以上的損失。 判决後,雙方均未提出上訴,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主動履行判决確定的義務。